青工咨协【2016】03号
青海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
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5月7日上午: 8:30-11:30《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下午:14:00-17:00 《宏观经济政策》
5月8日上午: 8:30-11:30《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下午: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二、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报名程序、时间和地点
(一)程序:考生报名前登陆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按流程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含照片),提交完信息后,在网站下载打印资格审查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在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工作。
(二)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3月9日至3月24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逾期不再办理。
(三)地点:青海省工程咨询协会(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2号青咨大厦2楼206室)。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资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16年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还;反映报考人员从事投资建设项目工作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1份(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育机构毕业证明和在本单位执业情况如实出具),凡往年已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所持准考证一律废止,因报考条件变动不作为本年度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考生资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如有此类情况者一律按不符合条件处理。
(三)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四科成绩滚动期为2年。
(四)各有关单位要按通知事项,认真做好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对在资格审核、出具证明等环节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任。对伪造证书而取得考试资格、考场替考和违反考场纪律等违纪应考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将严格按人事部第3号令严肃处理,取消当年成绩,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并通过有关媒介予以通报并列入黑名单。
(五)考试只在西宁设考场,考前5天内登陆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六)2016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仍采用2011年版本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新增内容详见中国投资协会网站(www.iac.org.cn),相关事宜请与中国投资协会认证部联系。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务必认识到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的重要意义。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国家在安排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来改善民生,这就需要大量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建设项目高层管理人才,国家设置这项认证考试的目的就是为投资建设项目培养和选拔能够胜任建设项目高层管理的人员。
(二)为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整体质量,国家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人才将提出素质和管理水平的要求。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在即将出台的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的相关文件中,把拥有一定数量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作为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请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清形势,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更多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考试。初步建立形成一支投资建设项目管理高层管理人才队伍,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六、联系方式
省工程咨询协会
联 系 人:张妍玉 李洁琼
联 系 电 话:0971—6104356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