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对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近年来,青海农信秉承“扎根高原、情系三农、服务城乡、惠及大众”的使命和“创建青藏高原最具活力现代银行”的愿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目前已成为我省从业人数和机构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的金融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9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司信贷管理岗1人、小微企业信贷管理岗1人、中间业务岗1人、理财业务管理岗人1人、投资业务管理岗1人、专职审计岗4人,共9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服从工作分配。
2、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记录,无明显生理缺陷、精神病、传染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在金融机构工作的疾病。
3、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以经济金融类、财务会计类、信托投资类、工商管理类、审计类、法律类等与青海农信战略发展相关的专业为主。
5.符合亲属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二)专业资格条件
1、公司信贷管理岗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岗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
(2)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青海农信系统)信贷岗位或相关业务岗位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但最少须工作半年以上。
(3)熟悉公司信贷业务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及相关信贷规章制度。
(4)了解会计基础知识,能够对客户财务状况做基本分析。
(5)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对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比较了解。
(6)熟悉信贷管理系统,能够熟练运用其功能。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2、中间业务岗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
(2)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青海农信系统)中间业务岗位或相关业务岗位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但最少须工作满半年以上。
(3)熟悉中间业务及相关规章制度,具有中间业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悉银行业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和规划能力,并对中间业务政策较为熟悉。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抗压能力。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理财业务管理岗和投资业务管理岗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
(2)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青海农信系统)资金营运岗位或相关业务岗位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但最少须工作满半年以上。
(3)取得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基金、理财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具有扎实的投融资业务理论知识,掌握投融资业务的相关监管政策和规章制度。
(5)具有较强的金融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文字表达及公文写作功底扎实。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4、专职审计岗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
(2)在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省区农信社内审机构审计岗位或相关业务岗位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资格的可适当放宽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但最少须满2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金融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掌握审计相关监管政策和规章制度。
(4)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能够吃苦耐劳,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及高海拔的工作需要。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符合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
(注:以上从业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为报名时间。从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官网(www.qhrccb.com)和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专业人才招聘公告》中下载《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后用电子邮件发送到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工作邮箱(E-mail:qhnxzp2017@163.com)。
2、资格审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省联社在初步甄选的基础上,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格审查合格的作为应试对象,统一安排参加考试。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录人员,进入面试考核范围。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总数的比例为2:1,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确定初录人员。
5、体检。根据省联社审定的拟聘人选,组织体检。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作出,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按入围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依次替补考察、体检对象。
6、录用。根据体检结果,综合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对聘用人员由省联社发出聘用通知,并统一安排招聘相关手续。
7、试用期。对招聘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根据半年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经严格考核合格后予以留用。
四、有关事项
1、考生对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过程中乃至正式聘用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将随时取消资格。
2、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省联社将在省联社官方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查阅青海农信网发布的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未编印参考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中介机构及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讲座,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7、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我们诚邀您的加盟,期待与您携手同行,共创辉煌。我们相信,因为您的加入,农村信用社的明天会更好!
咨询电话:0971-8178209
监督电话:0971-8177022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7年6月29日
附件: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点此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