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2019年赴省外医学院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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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2019年赴省外医学院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时间:2019-11-24 12:09:01   点击:5200

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占地面积30亩,现有建筑面积74130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建筑面积43753平方米。现有职工87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38人(临床652人、医技98人、行政88人),行政管理工勤人员39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务院特贴专家2人,高级职称107人,中级职称252人,初级职称479人。

全院编制床位650张,设有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39个科室。医院拥有省部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高原病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心胸外科、麻醉手术科、冠心病科、血管外科、心血管危重症救治中心;2个省级特色专科:高血压科、心脏介入治疗中心。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是医院的支柱学科,也是目前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业领域学科建制齐全、人才集中、技术领先的诊疗中心。先后获批全国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培训基地、心律失常介入治疗培训基地、冠心病介入治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心血管疾病诊疗质量监测基地、全省心血管疾病诊疗质控中心、心脏介入质控中心、心血管质控中心网络平台、起搏器远程随访中心、心血管慢病防治中心、心电远程会诊中心、青海省心血管专科联盟、青海省胸痛中心联盟。

青海省高原医学科学研究院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所从事高原医学研究的专门机构,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中国工程院吴天一院士的带领下,高原医学研究方面成果突出,在青藏铁路建设等国家西部大型建设项目中,发挥出巨大的优势和潜能,是青海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一大特色。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招聘岗位

备注

外科学

(血管外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血管外科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神经病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神经内科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内科学

(心血管病)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冠心病三科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内科学

(心血管病)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心律失常二科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内科学(心血管病)或急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心脏急救中心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内科学

(心血管病)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心内科重症室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内科学

(呼吸系病)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呼吸科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外科学

(胸心外)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心外科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外科学

(胸心外)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心外科重症室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内科学

(心血管病)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干部保健科

编制内招聘,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放射医学或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放射科

编制内招聘

合计

12人


二、 招聘人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0日前毕业,并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相关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1.执行青海省统一工资政策。

2.享受医院绩效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3.博士研究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4.博士研究生来医院工作至少签订5年的工作服务协议。发放办公设备补助1万元,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住房补贴(3年内按月发放),医院提供过渡性住房。在本地购房,享受安家费10万元。

5.推荐申报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直接引进拔尖人才项目,入选后可享受相关规定待遇。

6.按照中级职称享受工资待遇;在青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硕士研究生待遇

1.执行青海省统一工资政策。

2.享受医院绩效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3.硕士研究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4.硕士研究生来医院工作至少签订5年的工作服务协议。发放办公设备补助1万元,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住房补贴(3年内按月发放),医院提供两年过渡性住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集中在招聘地区相关高校的校园网以及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招聘会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2日。

报名联系电话: 王老师  13997033937

                        高老师  15297015050

1.招聘会报名:

外地毕业生可在以下招聘会现场报名。

(1)陕西师范大学:青海专场宣讲会

时间:12月5日(星期四)9:00—12: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2)哈尔滨工业大学:青海专场宣讲会

时间:12月8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

(3)清华大学:青海专场宣讲会

时间:12月16日(星期一)9:00—12:00

地点:清华大学

(4)北京师范大学:青海专场宣讲会

时间:12月17日(星期二)9:00—12: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5)郑州大学:青海专场宣讲会

时间:12月19日(星期四)9:00—12:00

地点:郑州大学

(6)兰州大学:青海专场宣讲会

时间:12月22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

2.网上报名:

不能现场报名的毕业生,可登录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官网(www.qhheart.com),通知公告栏中下载《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论文、科研成果和填写完成的《报名表》添加至压缩包,发送到邮箱:14912955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没有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4)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报名需提供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三张(必须为相同照片);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资料进行审核,现场报名毕业生现场审核资格,网络报名毕业生以报名时提交材料为资格审核依据,应聘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通过后择优进行初选,初选通过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并参加考核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初选及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主要采取以下考核测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初选办法

(1)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采取现场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通过考核测评可招聘会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2)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采取现场初选考核,招聘会现场对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可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3)网上报名的毕业生,医院统一安排时间进行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初选,择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硕士研究生进入考核测评环节,统一在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安排,来院参加考核测评的外地生源 ,可报销往返火车票,统一安排住宿。

2.考核测评

考核聘用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40%、专业综合能力测评占60%。招聘岗位进入考核测评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进入考核测评的实际人数进行考核测评。

(1)考核测评前对进入测评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考核测评的资格。

(2)考核测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给得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作为考生的考核测评最终成绩。

(3)考核测评分数现场公布。

(4)考核测评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为1:1的,该岗位考生考核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5) 考核测评由我院组织实施,并接受省卫生健康委及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由招聘单位、学校和应聘人员正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包括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的人员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三方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参加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以及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方式:

电话:0971-6250776(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纪委)

邮箱:sunxiuli0999@163.com(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纪委)

(八)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编内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医院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医院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依据应聘者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1)未按时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5)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附件:2019年赴省外医学院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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