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报送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规定,2019年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见岗位列表)。
5.年龄要求: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未就业往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6月5日至11日登陆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http://www.gsysdkj.com),点击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应先注册然后填写信息,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找回。注册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考生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6月5日8:30至6月11日18:00。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48小时之内审查完毕。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后,可通过本人报名填写的邮箱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
4.报名信息更改。为确保招考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甘肃省有色地勘局人事处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6月12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笔试前必须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提前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印制、发放,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另行通知。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的必要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职匹配度、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通知。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招聘考试成绩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通知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拟聘人员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审批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进行审批后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予以备案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931-8726129 8726092
监督电话:0931-8726258 8726198
附件:《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岗位列表》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