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规定,2020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公示,并将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0年8月10日—8月14日(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二、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2020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名单》(附表1)中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三、体检时间安排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8月16日(星期日)两天,请考生按照《2020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名单》(附表1)中标注的“体检时间安排”参加体检。
(二)体检地点: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玉树州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健康体检中心门口集合,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社保卡)、笔试准考证、2张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体检费用6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相关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怀孕的须向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孕检报告(能够证明已孕医学相关证明即可),待孕期结束后与州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确定体检及其它事宜。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医务人员的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9.考生按照规定体检项目结束后到体检中心服务台,领取考察(政审)相关材料,并做好调档工作。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与考生联系。
咨询电话:玉树州人社局事业科:0976—8826922
玉树州教育局人事科:0976—8826865
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0976--8831377
附件: 2020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树州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