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要求,现将现场加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二是对父母有一方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海西州中小学校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三、现场加分时间
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至14日(星期三),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四、报送材料地点
海西州行政服务大厅二楼119、120、121、122号窗口(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
五、加分材料要求
一是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4月13日9时至4月14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是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需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个人书面承诺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填写承诺书并按手印,承诺书一式两份,考生1份,加分审核机构1份)
少数民族考生、临聘教师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登记。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考生提供的加分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资格,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附件:2021年海西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场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
点击原文链接下载: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04083829.shtml
海西州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