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 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 特殊教育) 教师公告》要求,现就笔试加分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加分人员范围
对报考我州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加分条件 的汉族考生、退役士兵、临聘教师,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
二、加分标准
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我 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 5 分。二是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 满 3 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 3 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我州所属各县 中小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满 3 年不足 5 年的 加 1 分,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加 2 分,满 10 年不足 15 年的加 3 分,满 15 年不足 20 年的加 4 分,满 20 年及以上的加 5 分。报 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 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 5 分。临聘 教师报考我州各县中小学 (幼儿园) 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 5 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 5 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 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 分等政策。
三、加分审核方式、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是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岗位的),资
格审查通过后,请于 4 月 18 日至 4 月 19 日将本人身份证、退伍
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 http://8 . 136 .229 . 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
ginPage) 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
二是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考生提 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 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 休证件及诚信承诺书,于 4 月 18 日至 4 月 19 日 ( 09:00-18:
00 ) 到果洛州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加分登记。
请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工作证明 ( 见附 件 1-2 )。
果洛州教育局电话:0975-8383595 地址:果洛州玛沁县
大武镇甘德路 38 号
四、其它方面
少数民族考生、临聘教师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登记。
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 考生提供的加分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下 一步招录环节资格,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附件:1.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
2.工作证明
果洛州教育局
2023 年 4 月 14 日
附件 1
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 身份号码 ,报考岗位 及岗位代码: , 符合享受考生加分类型第 条,可加 分。
本人承诺将真实、准确地提供加分信息及所需资料,如以虚 假信息、资料骗取加分资格,自愿接受以下处理:视情况取消本 人加分或招聘资格、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特此承诺。
加分类型:
1.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 3 年的汉族考生;
2.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 3 年的汉族考生。
加分分值:报考果洛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满 3 年不足 5 年的加 1 分,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加 2 分,满 10 年不足 15 年 的加 3 分,满 15 年不足 20 年的加 4 分,满 20 年及以上的加 5 分。
承诺人签名: (签字并捺印)
联系电话:
2023 年 月 日
附件 2
工 作 证 明
兹有报考 职位考生 ,身 份证号 。其父 (母) 为 单位职工 (干部) ,身份证号 ,该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 地区的 单位连续工作满 年。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公章)
情况属实。
年 月 日 (加盖上级主管 单位公章、档案管理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