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喀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新疆喀什市,是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学校现有15个教学单位,53个本科专业(含3个专业方向):其中,师范类专业23个,非师范类专业30个,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 、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九个学科门类。
学校拥有高台和新泉2个校区,占地面积166.07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教学环境舒适。图书馆藏书131.55万册,电子图书约60万册,各类文献数据库12个,所有图书、报刊和电子阅览室都采用全开放式电子阅览服务体系;校园网及4G通信网络覆盖全校,能够满足信息化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6亿元,拥有完善的较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所需,全面保障和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喀什大学网站(http://www.ks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23天,发布信息期限为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0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应聘人员为少数民族考生的,汉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水平,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七)应聘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其它岗位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岁。30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报名
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喀什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复审(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喀什大学网(www.kstc.edu.cn),认真阅读“公告”、“喀什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到“喀什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联系表”内指定的电子邮箱。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喀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或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6)职称证、资格证(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附件4、附件5。喀什大学人事处政策咨询人:孙老师、张老师,咨询电话:0998-2301125,
0998-2890228。
八、资格审查
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喀什大学网站上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考试
岗位编码为A类的,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70%(含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
岗位编码为B类的,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7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命题实行全封闭模式,本着“谁命题、谁保密、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自行命题。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喀什大学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二)面试
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部分是试讲,另一部分是结构化面试。
岗位编码为B类的岗位,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及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喀什大学网站通知。
1.试讲(A类岗位)
试讲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
①此项成绩在面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
②报考人员在试讲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
③试讲人员由应聘学院指定相关教材和试讲内容,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①A类岗位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B类岗位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
②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五天在喀什大学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及参加体检名单将在喀什大学网站公告。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A类岗位总成绩=试讲×70%+结构化面试×30%
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30%+结构化面试×7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考察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十二、确定拟聘人员
喀什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或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喀什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喀什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喀什大学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喀什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喀什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喀什大学纪检监察室 木特力甫•艾山
监督电话:0998-2899055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喀什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01906025定稿).(下载)
附件2:喀什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联系表.xls(下载)
附件3:喀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附件4: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下载)
附件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xls(下载)
喀什大学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