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人(详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硕士研究生须为学术硕士。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21日-28日每天08:30-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http://ks.rst.gansu.gov.cn/ncms/index.shtml)或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sagr.ac.cn/)提供的链接跳转,点击进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岗位列表》。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核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 “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8月28日18:00以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30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缴费金额为人民币150元。缴费完成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时所缴费用。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3∶1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人社厅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综合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会议审议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对2019年9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ncms/index.shtml)、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sagr.ac.cn/)公布。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咨询电话:0931-7612609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监督电话:0931-76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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