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9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户网站、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提前7天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报名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缺员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计划招聘各类专业人员9名,详见附表1《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 27日(工作时间内)。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到省第五人民医院(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66号)4楼C区人力资源部报名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需具备的执业、从业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以及附表2《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6.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报名、考核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可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我院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数;若取消(或核减)的,给考生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岗位数的,将由我院视考核面试成绩最终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六、考核面试
(一)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qhzlyy.com)相关通知。
(二)考核面试内容及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为“考核聘用”岗位。考核面试工作在省卫健委的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2.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应聘者不参加笔试,只参加考核面试,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医院要求参加考核面试。
3.考核面试方式。考核面试由工作能力综合评估小组按各专业分别考核。采取技能操作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打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技能操作和答辩分别进行(技能操作与答辩各占50%),面试考生完成技能操作和答辩后,考官根据其技能操作和答辩的情况分别进行评分。设7位考官,两项考核均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考核面试合格标准为当天所在小组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5.考核面试总成绩在省卫生健康委及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7天。
七、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考察政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的有关体检、政审考察的要求办理和操作。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省卫健委以及我院官网(http://www.qhzl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处理情况要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我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优惠政策
具备医师资格证及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岗位医学硕士,可享受生活补助7.2万元,以及住房补助3.6万元。
十、其他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一般为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技能操作成绩高低确定,技能操作成绩相同的,按答辩成绩高低确定。
(四)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加入中共党员的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2月 31日。
(五)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
(六)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20年11月27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hzlyy.com)以及省卫健委相关网站随时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九)本方案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附表1:《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附表2:《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附表3:工作经历证明(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招聘咨询电话: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
0971-6362027
招聘监督电话: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监察审计科
0971-6360062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