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部分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将取消、核减或调整部分岗位的招聘数额(具体取消、核减或增加情况见附表),其中招聘岗位无人报考的自动取消。请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与原报考单位联系改报事宜,改报只限一次,不改报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招聘岗位已核减的考生不允许改报。
附表: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整招聘岗位情况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