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青海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已完成,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为附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
体检于2023年6月13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组织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个人行程,注意出行安全。
三、体检标准和费用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其他事项
1、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请考生准时参加(自行体检一律无效)。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体检前一天需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空腹。
4、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需向我局提供放弃体检的声明。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后将开展考察及政审工作,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
联系电话:0971-6137740
监督电话:0971-6115897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公开招聘总成绩公布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