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月13日至14日统一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7月13日至14日参加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面试人员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15日至7月21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6〕204号)有关要求,安排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工作。
二、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成绩花名册“备注”栏中注明为“由单位确定”的岗位(即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 1:3比例的岗位),请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考察并及时通知考生。
四、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公告》中确定的原则处理,即“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
五、请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及时主动与所报考的单位取得联系,并咨询体检和考察相关事宜。
六、请各单位于8月底前完成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工作,并将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971-6304470(省人社厅事业处)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