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西宁市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布及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西宁市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中“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或核减)的,给考生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将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视笔试、面试成绩最终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及“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的规定,现将西宁市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附表“备注”栏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16年8月11日至12日(各岗位体检时间见附表)。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规定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3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体检费由医院收取,考生自理)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如怀孕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我们另行安排。考生在体检前,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附件:2016年西宁市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表及体检时间安排表(点此链接查看)
联系电话:0971-5132943,6163992、4393007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宁市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