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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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的通知
时间:2018-11-07 15:54:58   点击:5197

  关于2016年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符合《2016年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10月10日—10月13日(上班时间)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1、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退役士兵证;“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认定;临聘教师需要提供“青海省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证明”(临聘教师证明表格在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

  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的汉族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工作单位及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父母一方在青六州工作的工作证明(已退休的出具退休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落户时间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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