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全省、全市和湟源县招聘。面向全省范围的招聘岗位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全市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包括在我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 “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在编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面向湟源县范围招聘的岗位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和审查登记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加分人员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加分审查登记。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查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7月 6日9时-7月8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查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查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认定。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认可。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现场资格审查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
对国家统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