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西宁市职位考生:
根据《关于公布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西宁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实际,现将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7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28日至3月31日。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从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本人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打印)。
4.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西宁市直单位岗位考生提供):用人单位有效合同或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用人单位证明(需附工资流水)等。
5.其他材料:准考证、退出现役证(以退役士兵身份报考考生提供)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6.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流程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招录地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地点、联系方式等附后)。各招录地区、单位初审,并收集汇总本地区、本单位考生资料,报西宁市委组织部复核。
四、关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
2.获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凡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有本人签名及手印的“自愿放弃考录声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5.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考生出具的委托书,以及考生资格复审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关于公布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中共西宁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