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果洛州岗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4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2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现就汉族考生加分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加分范围
报考果洛州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各级法院、检察院除外)。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休息日除外)。
三、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考果洛州普通职位的考生到中共果洛州委组织部(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310号果洛州委州政府6号楼203室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975-8382345
报考果洛州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到果洛州公安局(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12号3楼政治部)
联系电话:0975-8384437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簿。由于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或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考生提供的户籍证明中必须写清父(母)、考生身份证号,父(母)在何地落户时间满多少年,与考生是何关系。考生提供的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无迁移的证明不能视为加分依据。考生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落户、久居或居住满××年的证明也不能视为加分依据。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须提供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父(母)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工作的证明。工作证明中须写清父(母)身份证号、父(母)何时参加工作,在ΧΧ地区ΧΧ单位连续工作满多少年且未退休。工作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父(母)在企业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父(母)在六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ΧΧ年的证明。(加分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1)
(三)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6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报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父(母)已退休且户籍已迁出六州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二)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诚信档案。
附件:1.加分证明材料样式1(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加分证明材料样式2(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2023年果洛州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委托书(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中共果洛州委组织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