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报考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笔试总成绩享受政策加分人员进行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公示期为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加分审核部门联系,过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其中:
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并取得C证的考生,报考C证适用范围地区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加分政策按照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累计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不超过5分。
加分审核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1.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联系电话:0971-6165203
2.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
联系电话:0971-6328564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