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青海省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省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15名。
二、参加选调人员条件
(一)青海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共党员,需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在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含试用期;借调到省、市级机关工作和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本级工作时间,下同)。其中,直接考录到市州级机关工作的,需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直接考录到省级机关工作的,需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工作累计满1年以上。处级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四)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心健康;
(五)凡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者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至6月29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青海省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到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各市州报名人员请到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汇总后统一报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报名人员径直向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3: 1。如符合条件人员较少,将适当核减选调人数。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考察。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六)试岗。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者,由省纪委组织部协调有关单位借调试岗。
(七)公示。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青海纪检监察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转任。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试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选调工作安排,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络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联系及咨询电话:0971-8483112 8482884
附件:《青海省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青海省纪委组织部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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