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黄南州岗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现就汉族考生加分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加分范围
报考黄南州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各级法院、检察院除外)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20年7月23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送材料地点
黄南州委组织部五楼公务员管理科(雪莲东路2号原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州联通公司斜对面)
人民警察黄南州岗位在黄南州公安局加分,地址:黄南州公安局后楼四楼政治部。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或父(母)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工作的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户口在同一户口本的不需提供此证明)。父(母)在企业工作的因改制或其他原因原单位不存在的,可提供父(母)在六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ΧΧ年的证明(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7月13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报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且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二)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诚信档案。
中共黄南州委组织部:0973-8723301
黄南州公安岗位专线:0973-8793021
附件:加分证明材料样式
中共黄南州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一、省内六州工作时间证明样式:
工 作 证 明
兹有×××单位职工×××,身份证号××××××××,该同志于×年×月×参加工作,在××地区的××单位连续工作满××年,未退休。
特此证明
×××单位
×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二、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证明样式:
证 明
兹有×××,身份证号××××××××,该同志在我单位(地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年。
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社保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