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让群众有“得”更有感”
建设农村文化服务中心、推行低保政策、养老金上涨、油电气降价、增值税减少……如今,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政策红包”,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似
乎触手可及。但是,很多政策虽能让群众“获得”,但却难以让群众“有感”。这就需要政策首先应“抓得准”,在制定时贴合民生实际,不与既定政策相冲突;还需要政策“做的实”,既要严格执行、照章办事、坚守原则,又要民主集中、灵活变通、柔性人性。惠民政策之所以要有“得更有感”,是因为部分惠民政策制定时不切实际,违反既定政策;执行时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这自然会抵消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让群众很难心怀感激,反而怨声载道。
想让群众有获得感,就要科学制定政策。一方面政策要符合客观实际、百姓需求;另一方面,政策之间要协调配合,避免相互冲突。比如,之前某地为实现“低碳生活”,强制要求市民拉闸限电,以保证政府承诺的指标,结果美好的环保初衷却降低了百姓生活质量。再如,某市一个招商引资的项目顺利完工,最后却发现违反了文物保护等相关政策,导致了大量资源浪费。所以,只有科学规划政策、合理制定政策,才能让政策落地生根,让百姓真正得实惠。
要让群众有获得感,还要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执行、按章办事,杜绝走样变形。政策执行在现实中常有诸多变化:有的选择性执行,对政策挑肥拣瘦,对自己有利的多执行,对自己不利的束之高阁;有的添加式执行,添加些原来政策没有的东西,往往是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甚至小集团的利益;有的走过场式执行,搞形式主义,满足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这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都使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需要我们特别警惕。
当然,坚持原则的同时要讲究方式灵活、主体多元。既要创新执行的办法,遇到问题及时调整,又要发动群众,共商共治。严格落实政策,不等于机械、僵化、死板,而应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创新。当前,基层有不少治理的新模式值得借鉴:从动员群众参与网格化管理,到利用新技术的智能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比如“天眼”行动,再到走红网络的“朝阳群众”、“海淀网友”等群众监督力量…都为我们提供了政策落实的方法,也实践了共享共治的理念。
无论政策的制定,还是政策的落实都关乎百姓的“得”与“感"。我们希翼,未来的惠民政策不仅想民所想、急民所急,更能原则与灵活并重,政府与百姓同行,真正画好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的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