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伤情判断
一.面积(新中国九分法):头颈部9%,双上肢2*9,躯干3*9%,双下肢5*9+1%。成年人并指掌面占自身1%。儿童头颈部9+(12-年龄)%,双下肢46-(12-年龄)%。
二.深度:采用★三度四分法。
1.Ⅰ°:(红斑性烧伤)仅表皮浅层,生发层存在;表面红斑、干燥,烧灼感,3~7d脱屑痊愈,表皮完整,温度稍高。
2.浅Ⅱ°:伤及表皮生发层、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薄皮水泡,内含黄色清亮液;剥脱后红润潮湿、疼痛明显;1~2w愈合,一般无瘢痕,有色素沉着。
3.深Ⅱ°:伤及真皮层,深浅不一;厚皮水疱脱痂后红白相间,痛觉迟钝;若不感染3~4w愈合,瘢痕形成。
4.Ⅲ°:伤及全皮层甚至皮下、肌、骨骼;无水泡,呈蜡白或焦黄甚至碳化;无痛觉,局部低温;痂下可见树枝状栓塞的血管;需植皮修复;只有小面积伤才能靠周围爬行修复而收缩愈合。
三.严重度
1.轻度——Ⅱ°<10%
2.中度——Ⅱ°11~30%;Ⅲ°<10%
3.重度——Ⅲ°11~20%;面积达31~50%;面积不大,但发生休克、呼吸道烧伤、重复合伤。
4.特重烧伤——总面积>50%;Ⅲ°>20%;存在重呼吸道损伤、复合伤。
四.吸入性损伤
——包含热力、化学刺激损伤;诊断:①呼吸道刺激,咳出碳末痰,呼吸困难,肺部哮鸣音;②火灾现场相对密闭;③面颈口鼻周有深度烧伤,声音嘶哑。